推荐一个买球app:印发相城区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发区、高铁新城、度假区管委会,区生态农业示范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办、局,各直属事业单位(公司),各垂直管理部门:
《相城区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已经区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六月八日
相城区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
为科学谋划安全生产领域长期发展战略,指导未来五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的具体实施,按照安全生产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同步实施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和面临的形势
“十一五”期间,我区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总体稳定并趋于好转的态势,安全生产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全面实现了“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概况
“十一五”期间,在经济快速发展的情况下,我区安全生产形势实现稳定好转,全区未发生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逐年稳步下降,全面完成市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
1、主要控制指标明显好转。“十一五”期间,全区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298人,比“十五”期间下降15.58%。全区未发生一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相对指标持续下降,2010年亿元GDP全生产事故死亡率0.125%,比2005年下降32%。
2、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日趋完善。“十一五”期间,基本建立起完整的事故控制指标和责任目标体系。2010年全区已有安全监管人员46人(不含村一级),安全监管装备条件得到显著改善。
3、安全生产基础不断加强。“十一五”期间,关停并转搬化工企业51家;16家企业的危险工艺装置进行了自动化改造。四万多职工实施了职业健康体检。三级政府挂牌督办并完成400个重大隐患的整改,投入整改资金3.1亿元。通过重点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一批老大难问题得以消除。
4、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得到有效提高。“十一五”期间,探索实行了严格的高危行业安全准入政策、高危企业的分类监管,职业危害防控动态监管,结合工商年检开展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告知承诺和集中检查、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以及企业自查、专家检查和定期报告为主要内容的企业隐患排查工作制度。
(二)“十二五”期间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二五”期间,我区正处于后发崛起的重要时期。区委、区政府把安全生产摆在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提出更高要求,企业员工对改善作业环境和保障条件的期待更加强烈。这些都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根本保证和不竭动力。
有利条件与机遇:“十一五”期间,我区已建立起完整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和工作机制框架,安全监管监察队伍不断壮大,各项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扎实推进,化工、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特种设备、职业危害等高危行业和领域通过连续多年的专项整治,一批重大隐患得到有效整改,安全生产基础条件有了很大改善,为做好“十二五”安全生产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薄弱环节与挑战:当前,我区正处于经济转型期,传统的经济增长方式在较长一段时间内还无法得到根本转变,产业的人员密集型特点,大开发大建设中一些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准入门槛偏低,以及安全保障的历史性欠账较多等问题,特别是面广量大的中小企业生产工艺落后,生产设备简陋,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是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水平的制约因素。全社会安全意识仍有待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法制观念不强,自我保护意识淡薄,“三违”现象突出,各类事故时有发生。
未来五年,城乡一体化建设进度将不断加快,社会经济活动的迅猛发展,也将进一步扩展安全监管的范围和领域。同时,由于发展基层、政策法规和监管力量的局限,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难以彻底根除。安全生产工作如何在“十一五”的基础上取得新成绩和新进展是“十二五”面临的最大挑战。
二、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区委“增创后发优势,乘势快速崛起”,建设“现代化、国际化、信息化”新城区的总体要求,以“上下同求、勇于担当、开放创新、求真务实、风清气正”的相城风气为引领,以“服务大局保稳定、服务经济保发展、服务企业保安全”为目标,坚持“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就是生产力”的理念,以事故防范为根本目的,继续创新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责任落实,夯实工作基础,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市民安全意识,为率先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奠定坚实的基础,为相城区“后发崛起”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规划目标。“十二五”期间,全区要建立起完善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体系,科学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体系,高效的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和教育培训体系,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继续保持“双下降”,较大事故得到有效控制,杜绝重特大事故,亿元GDP事故死亡率等安全生产相对指标继续居于全市领先水平。
“十二五”期间,我区安全生产事故主要控制目标:
1、亿元GDP安全事故死亡率: 2015年比2010年下降48%;
2、工商贸企业十万从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2015年比2010年下降12%;
3、机动车万车死亡率: 2015年比2010年下降38%;
4、十万人口火灾死亡率:控制在0.069以内,亿元GDP火灾死亡率:控制在0.001以内;
5、特种设备事故率和死亡率:控制在0.3起/万台以下和0.3人/万台以下;
6、工商贸企业十万从业人员职业病发病率:控制在4.0以内;
7、道路交通死亡人数: “十二五”期间比“十一五”下降15%;
8、工商贸死亡人数: “十二五”期间比“十一五”下降15%。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实施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积极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十二五”期间,在我区化工、建筑施工等行业,全面推广以企业生产技术标准、安全管理标准和从业人员资质标准达标为主要内容,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重要步骤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切实加强高危企业安全技术管理,认真修订和执行企业安全技术规范,严格危险岗位从业人员资格标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奖惩机制,严格标准化考核,考核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并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2、大力推进高危企业标准化达标升级。在化工生产企业,要按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要求,修编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重点岗位、危险作业操作规程,建立起协调配套的安全标准化框架体系。2012年底前,所有化工生产企业都要达到标准化三级水平。在建筑施工领域,要加快推进以施工企业行为规范化、安全管理流程程序化、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等为主要内容的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工程安全风险评估、重大危险源监控与隐患排查治理、职工安全培训教育等制度,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管体系。
3、加快推行中小企业网格化监管。在实行中小企业ABC分类管理的同时,积极推广网格化监管模式,认真落实政府及有关部门对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型作坊式企业的安全监管责任,加强企业基础管理规范化建设。建立安监、工商、规划、住建、消防等部门的联合监管工作机制,继续开展结合企业工商年检、进行安全生产告知承诺和集中检查活动。继续开展重点行业中小企业的集中整治,“十二五”期间,各地要按企业总量的5%,淘汰一批缺乏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小企业、小作坊。
(二)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增强公共安全保障能力
1、切实加强重点领域公共安全监管。道路交通领域。加大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力度,加强路面执法力量,严查超载、超速、闯红灯、酒后驾车、违法停车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快岔路口和事故多发路段电子监控违法抓拍系统建设;继续加强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危桥险段、车流人流密集路段和事故多发地段的安全整治。人员密集场所。进一步提高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深化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工作措施。开展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单位和大型人员密集场所等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制度,推动火灾高危单位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推行“户籍化”管理,深化消防安全控制室身份证管理制度;健全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监管机制,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或拒绝整改的场所依法停止经营或使用。全面落实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医院、学校和公共娱乐场所以及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和“五个一”监管措施,开展增强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期火灾、组织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四个能力”建设。地下管线。发改、规划、建设、消防等职能部门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切实做好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城市燃气等地下管线的安全保护工作。全面组织开展地下管线普查,规范地下管线档案管理,健全地下管线保护范围内动土施工作业审批制度,加强管线巡查和动土施工作业现场监管,落实管线产权单位的日常监护责任。旅游企业。建立旅游企业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度、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全面落实旅游景区(点)、星级饭店、旅行社逐级岗位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组(接)团,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游艇、车辆、游乐设施等重要部位安全运行,保证特种设备工作人员持证上岗,杜绝违章操作。
2、认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认真贯彻《苏州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办法》,切实落实政府、部门和企业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继续组织全区性的“隐患排查月”等活动,企业单位对重点部位、重要设备和关键环节隐患的经常性排查活动,以及三级政府对重大隐患整改项目的挂牌督办。落实企业自查、专家排查、排查治理台账、隐患排查治理报告、隐患整改效果评价等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加强公共领域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持续开展“三合一”火灾隐患、危房、危桥、户外广告、消防通道、供电线路等隐患排查治理,认真执行隐患排查治理“零报告”制度。
3、进一步加强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在我区化工、建筑、交通运输等高危行业,强制推行一批安全适用的技术装备和防护设施,提高生产过程的机械化、自动化水平。全区所有化工生产企业完成危险工艺、剧毒化学品和构成重大危险源储罐的监控预警、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
(三)切实强化企业动态监管,有效防治职业危害
1、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体系。认真落实安监、卫生、人社等部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不断完善职业危害监管体制机制,调整充实职业危害防控力量。继续坚持安监、卫生、人社、工会等部门参加的职业卫生联席会议制度,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加强源头预防,强化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核,逐步淘汰职业危害严重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
2、落实企业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加大相关监管部门对职业危害企业监督检查和动态监测力度,督促企业依法履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申报、告知、职工体检和培训等责任。加强作业现场职业健康监护和隐患治理,通过实施生产工艺自动化机械化改造、密闭隔离作业加装通(吸)风排毒除尘防护设备等措施,不断改善作业现场条件。大力推进企业采用无毒、低毒的安全物质替代高毒物质,切实减少高毒物质的使用量和接触高毒职业危害的职工人数。到2015年,严重职业危害企业网上申报率达到95%以上;90%以上职业危害企业纳入监管数据库管理。
3、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预警预控机制。健全预警信息平台,定期收集分析国内外职业危害事故信息,及时预警相关企业采取防范措施。高度关注伴随新产业产生的新型职业危害,动态掌控和处置职业危害异常情况,完善对企业职工情绪异常、作业场所检测数据异常以及职工体检异常等情况的处置机制,有效防范群体性事件发生。坚持对电子、木质家具、皮革箱包和电镀涂层等重点行业100家严重职业危害企业的整治,落实部门整治任务,强化企业整改责任。经整治,企业作业现场定期监测合格率、职工体检合格率要达到90%以上,隐患整改率达到95%以上。
(四)不断完善安全应急体系,切实增强应急救援能力
1、进一步健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整合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及消防、特种设备等专业信息系统和通信基础设施等资源,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形成覆盖全区的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体系。定期修订我区各领域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及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其他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衔接程序,建立企业、部门、政府间应急救援联动机制。
2、加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依托大型化工企业及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专业力量,加快建立相应的区域性化学品事故、特种设备的应急救援队伍。加强专业消防特勤队伍建设,调整充实应急救援专家库。2015年前,化工集中区要全部建成专业消防站和职业病化学品中毒急救中心建设。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培训和实战演练,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习,提高事故防范、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
3、不断加大应急救援投入力度。各地在完善应急救援机制、健全应急救援队伍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配备必要装备、器材和物资的投入,健全应急救援物资保障机制。整合地方、部门和企业事故应急救援资源,实行实物储备、市场储备、协议储备、生产和技术能力储备有机结合,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有充足的物资和装备保障。
(五)大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全面提升社会安全意识
1、广泛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等活动,有效提升市民遵章守规和自我保护意识。通过设置安全宣传橱窗,电视和户外显示屏播放安全公益广告,发放安全知识手册,举办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等形式,在全社会形成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完善社区安全系统及设施,推动居民社区建立安全管理和宣传志愿者队伍。拓宽和畅通安全生产社会监督渠道,鼓励单位和个人监督举报安全隐患和各种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2、切实加强企业安全培训教育。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人员依法参加安全培训,持证上岗。认真做好职工岗位培训教育的检查考核,落实企业、车间、班组安全三级教育制度;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职工安全培训基地,加强新录用和转岗、重新上岗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建立职工培训档案,并进一步明确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学历教育和专业培训等素质要求。
3、不断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安康杯”竞赛等群众性安全文化活动,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生产技能和自我保护意识。通过岗位结对、家庭关怀、友情提示、短信警示等方式,广泛开展反“三违”活动。积极引导我区大中型企业学习借鉴国际先进安全管理理念,推进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开展安全管理示范企业和安全诚信企业创建活动,鼓励企业推行SHE管理和HAZOP风险分析,培育一批我区各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先进企业。“十二五”期间,命名10家左右安全生产管理示范企业。
四、保障措施
(一)认真落实企业单位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监管职责
1、落实企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切实制定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和职工培训教育,进一步加大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力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落实相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职责。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和指导职责。充分发挥安委会的指导协调作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联动机制。
3、落实政府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完善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制,严格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不断加大政府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建立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投入机制,健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年度增长机制。
(二)不断推进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和机制建设
1、强化基层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各镇(街道、区)和村(社区)监管工作网络。各镇(街道、区)全部要建立安全科(办)和安监中队,配置足够的安全执法人员。村和社区均要设立安全协管员,对村属企业较多的村和社区,均要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从而进一步完善与安全生产监管要求相适应的组织体系。
2、强化相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制。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督检查责任制,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完善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保持高压态势。继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等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3、强化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和工作问责。进一步加大对事故责任单位及单位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的追究力度。对于造成多人死亡或影响较大的事故,行政机关要迅速介入事故调查,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强化对重大隐患整改、打击“三非”现象不力单位和部门的工作问责。
(三)实行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经济政策
1、继续实行最严格的安全生产准入政策。严格限制剧毒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设立和新、改、扩建项目建设,不再批准设立液氯、光气和氰化物类剧毒化学品生产企业;严格控制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企业,并实行总量控制;严格控制产生铅、镉等高毒物质电池企业的设立和新、改、扩建项目。
2、切实落实鼓励改造提升淘汰落后步伐。加大化工企业入集中区的推进力度,支持有效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的技术改造和搬迁项目,促进企业在搬迁改造中提升安全基础。各地要限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无序发展,进一步整合、淘汰污染严重、浪费资源、安全无保障的落后产能。
(四)实施安全生产保障重点工程
1、公共安全保障工程。“十二五”期间,要在人员密集场所、危险物品地下输送管道和建筑工地等领域,建设和完善监测预警、自动化控制系统。加快建立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监控预警系统,并与当地派出所及消防大队、中队的信息平台联网。2012年底前,全区公众娱乐场所、超过100人的无间隔车间、中小学校校舍等人员密集场所都要完成消防监控预警系统建设。加快建设燃气管道、化学危险物品输送管道等地下管道重要部位和关键节点的监控预警系统。要在全面建立和完善地下管道基本档案的基础上,全面加装泄漏和异常增减压监测报警、自动切断装置。“十二五”期末,全区所有大型建筑工地的升降机、深基坑等重要场所以及登高等危险作业现场,都要设置监控系统。
2、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程。深入开展各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隐患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的挂牌督办责任。继续实行市、区、镇(街道)三级政府机构挂牌督办重大隐患整改项目的制度,其中,市级每年挂牌督办项目不少于4个,区级挂牌督办项目不少于20个,并确保整改投入力度标准。区政府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考核奖惩制度,对按期完成重大隐患整改项目整改的当地政府、相关跟踪部门和整改责任单位及做出突出贡献的相关人员予以奖励。
3、安全生产人才培训工程。加强与相关院校的合作,开展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在职学历教育、脱产业务培训,以及执法监察业务轮训。“十二五”期间,我区安全监管监察人员、镇(街道、区)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都要轮训一遍,安全监管监察人员中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以上人员比例要达到30%;培训企业安全管理人员4万人,“十二五”期末,化工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均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和相关技术专业从业经历。同时,培养和引进各领域、各层次安全生产专业人才,充实危化品、职业卫生、消防、建筑、特种设备等领域安全生产中高级专家队伍。
4.安全生产科技支撑工程。加快推进职业危害检测检验专业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各级疾控中心职业危害监测技术主力军和主渠道作用,逐年加大监督监测力度和范围,到2015年,每年对260家以上重点企业实施监督监测,监测点不少于2000个。切实加大对职业危害监督检测及技术服务机构和装备的投入;同时,要加快安全生产各项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在我区的推广应用。提高危化品运输车等特种车辆的质量安全准入标准,危化品运输车辆、工程车辆、19座以上客运车辆全部安装GPS定位系统和车辆行驶记录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