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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城区发放3520万医疗救助金

来源: 发布日期: 2018-02-06 11:53 访问量:字体:

    近期,苏州正值遇上几十年罕见暴雪天气,气温寒冷,但相城区社保部门却发出了一份温暖人心的大礼包,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了千家万户。相城区统筹范围内12119年度(专项)救助对象分享3520万医疗救助金。目前已经通过银行转账方式陆续发放到救助对象的社会保障·市民卡相关联的银行账户较上年同期增加2365人,增幅24.25%。

    相城区根据《苏州市社会医疗救助办法》实施2017年度(专项)医疗救助,参保人员在20171月至12月发生并结算的自负医疗费用情况确定,自负医疗费用达到5000元(含)以上,可分档次享受2017年度(专项)医疗救助。

    自负医疗费用是指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单位、社保经办机构使用同一医疗保险就医证卡结算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中,符合医疗保险结付规定的自负费用;不包括自费医疗费用和未使用医疗保险就医证卡由个人现金结付的医疗费用,也不包括已按实时医疗救助规定由救助资金予以结付的医疗费用。

    对于具有本市户籍,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家庭共同生活成员人均月收入在本市低保标准2倍以内的,在年度内发生并结算的门诊和住院自负医疗费用达到5000元,且未享受实时救助的低收入家庭人员,其全年医疗费用自负部分享受70%的专项救助。专项救助和年度救助按就高原则享受。

    因劳动关系终止、转移及年度内身故等情况所致的苏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无效的救助金享受人员,可向相城区社保中心东吴人寿窗口(相城区庆元路16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社保中心1516号窗口电话0512-67598001)咨询了解办理领取救助金的相关手续后,携带相关材料前来办理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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