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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相城区环境问题(第八批)查处情况公示

来源: 发布日期: 2017-09-13 15:30 访问量:字体:

 

受理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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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结果
15
黄埭镇东桥社区胡桥村10组村民吴玉林把房子出租给外来人员从事涂料及密度板生产,基本都是在夜间生产,粉尘噪声污染严重,废水排入河道。
(一)调查情况
经查投诉情况部分属实。东桥镇于2006年并入黄埭镇。经查黄埭镇胡桥村1018号房主吴某将自家约100平方米房屋出租给租客程某,自20174月起,程某在该处从事大理石台面切割加工,无任何合法手续,周边仅十余米为其他村民住宅。该作业点加工时间一般为8001700,且并非每天生产,现场粉尘严重,直接外排,切割机噪声大,粉尘、噪声无任何防护措施,但现场不存在废水直排现象。
(二)处理情况
接件后,黄埭镇综合执法局会同胡桥村工作人员对胡桥村10组吴某家中进行检查,检查时,该作业点未在生产,胡桥村工作人员联系房主吴某及租客程某来到现场,配合检查。打开卷帘门检查发现,该作业点地面、墙面甚至屋外树叶上均为切割作业时的粉尘,现场无任何防尘、防噪措施,切割时粉尘、噪声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黄埭镇综合执法局及胡桥村工作人员责令程某不得继续生产,同时在912日前搬离,并对周边环境进行清理恢复,逾期未搬离的,将由村委会按照“263”及“散乱污”的要求采取“两断三清”措施,并由综合执法局配合依法强制清理。截止至9.1115:00胡桥村10组人造大理石小作坊已全部清理完毕,并恢复周边环境。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黄埭镇综合执法局、胡桥村委将进一步做好村民的环保宣传和企业的日常巡查工作。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类似问题,坚决予以清理取缔。
16
徐阳路上有个垃圾中转站(依云水岸小区东面)垃圾露天堆放,恶臭扰民,凌晨垃圾清运时,噪声扰民
(一)调查情况
经查投诉情况属实。经查,依云水岸小区东面的为众泾村农村生活垃圾暂存点,四周为树木绿化,距离四周最近的民宅81米,同时依云水岸小区与该垃圾暂存点间隔徐阳路83米。该暂存点三面围墙,地坪硬化,无顶棚,面积240平方米,用于暂存垃圾及绿化垃圾。周边依云水岸等商品房小区建成后,小区内部建设的生活垃圾暂存点离居民住宅较近,为了减少对小区居民的影响,所以物业不再使用依云水岸小区内的暂存点,而将生活垃圾运至该暂存点。由于环卫工作的特殊要求和工作模式,垃圾清运一般在早上6点前完成,所以清运工作基本在凌晨进行。
(二)处理情况
根据实际情况,对现有垃圾房加盖顶棚,减少垃圾气味影响;要求环卫部门凌晨作业过程中加强噪声防控。
(三)下一步工作
目前元和环卫站已会同众泾社区以及施工单位完成垃圾暂存点的改造设计,911日改造公示、警戒线、建筑材料已到位,预计920日前完成垃圾房改造工程。
17
黄桥街道苏埭路下庄段26号,一家喷涂厂排放废气
一、调查情况
经查投诉情况属实。苏埭路下庄段26号为苏州市伟宏达电器配套厂,企业于20042月取得工商营业执照,2016年列入环保违法违规项目,进行了自查评估并通过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经营范围:制造、加工:电器、喷涂、喷塑等。主要生产工艺,前处理、喷粉、喷漆、烘干。现场检查时,企业主要生产工艺段除烘干工段外都处停产状态。
该厂北侧车间内建有两个开敞式喷粉房(南侧一个不使用),北侧喷粉房配套布袋除尘(回收)设施,布袋设置于喷粉房西侧房间内,检查时喷粉房周边有粉尘沉积;北侧烘箱正在使用中,用0号柴油燃烧供热,燃烧后热量通入烘箱混合烘干废气通过排气筒直接排放,未配套废气处理设施;厂南侧前处理工段配套废水处理处于闲置状态。
二、处理情况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责令企业停产整改,并对烘箱及前处理电源进行查封;对企业废水配套处理设施闲置行为立案处罚。
三、下一步工作
区环保部门、黄桥街道环保办及街道环境监察中队、生田村将加强监管,确保企业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三废”达标排放。
18
黄埭镇春丰路北面扬子江新型材料厂排出类似油漆气味。
(一)调查情况
经查投诉情况基本属实。该厂于2003年建成投产,主要从事冷轧板及有机涂层板生产。该厂在产项目取得相关环保审批手续(苏相环【2005】第42号、苏环建【201076号、苏相环建【2010616号),并通过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该厂配套建设日处理能力240吨的废水处理设施一套,废水处理后接管“黄埭污水厂”深度处理。该厂厂区东侧彩绘车间配套建设彩涂喷涂废气焚烧炉(DTO),并配有焚烧炉余热回收装置。该厂于20174月新增了三套彩涂生产线废气处理设施(烘干炉出口及冷却工艺段)并投入使用。
(二)处理情况
接件后,相城区环保局会同黄埭镇综合执法局、古宫社区工作人员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发现,(1)厂区东侧调漆车间有两台搅拌桶正在生产,生产废气通过墙体上两个排风扇直接外排。(2)该厂正在对厂区北侧仓库进行环氧地坪的铺设,经对现场负责人询问,进行环氧地坪铺设时会有类似油漆味散发。(3)现场开具行政处理通知书1份(苏相环行处(2017)第000358号),责令企业立即整改,调漆车间必须有效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环评上未明确要求配套废气治理设施)。定期对企业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检修、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企业提供的“三废”检测报告(监测时间为20177月和8月,监测单位为苏州科星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从监测数据来看,均未超出国家标准限值。
(三)下一步工作 
要求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同时针对废气、废水、固废问题进行自查自纠。黄埭镇综合执法局将对该企业整改进度进行跟踪督促,定期对企业检查,发现环保违规违法行为立即配合区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
19
黄埭镇苏州佳辉化工厂排放化工气味(晚上严重),厂区和春秋路之间的河道黑臭。
(一)调查情况
经查投诉情况部分属实。该企业全称为苏州佳辉化工有限公司,位于黄埭镇春秋路,主要从事除草剂、杀虫剂分装,草甘膦水剂、氟磺胺草醚·灭草松、烯草酮复配。该企业于1995年建成投产,2009年将原合成工艺搬迁至南通生产基地,现址改为制剂分装。该企业于2015126日取得苏环建【2015272号审批意见(原有苏环建【200988号、苏环建【20101号、苏环建【2010289号),于2016127日取得苏环验【201619号验收申请表的审核意见(“三同时”验收)。该企业配套建有处理能力250/日的废水预处理设施一套,废气处理设备五套,该企业现日产生废水量月30吨,废水经预处理设施后接入潘阳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二)处理情况
接件后,相城区环保局会同黄埭镇综合执法局、旺庄社区工作人员分别于99日晚和910日下午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经了解,企业日常生产除东北侧杀菌剂车间夜间生产外,其余车间夜间不生产。99日晚上检查时,该企业杀菌剂生产车间和杀虫剂分装车间正在生产,车间配套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厂区周边无明显异味,其余车间不生产。910日下午检查时,该企业草甘膦工艺段、杀菌剂工艺段处于生产状态,其他车间处于停产状态,配套废气处理设施处于运行状态,厂区周边无明显异味。该企业危险废物委托江苏康博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常州市盛帆容器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处置,管理台账齐全,转移手续规范。根据该企业提供的20179月委托“苏州科星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报告显示,该企业委托检测废水、废气、噪声相关检测数据均在国家规定排放标准限值内。对周边河道进行查看,未见黑臭现象。同时对该企业西侧河道采集水样。经区环境监测站分析,数据显示PH:7.42;高锰酸盐指数5.8mg/L;氨氮:4.07 mg/L;总磷:2.28 mg/L,(劣五类水质),主要为生活污染。
(三)下一步工作 
1、要求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同时针对废气、废水、固废问题进行自查自纠。配套治污设施必须正常运行,确保“三废”达标排放。
2、企业为废气重点监管企业,废气年度监测频次不得少于4次,并及时将监测情况自行公示并报区环保局备案。
3、黄埭镇综合执法局定期对该企业进行检查,发现环保违规违法行为配合区相关职能部门严肃查处。
4、要加快完善春秋路沿线企业、居民区雨污分流,将沿线企业,居民的生活污水全部纳管,有效改善周边河道水质。
20
东桥镇警民路中段有十几家塑料造粒厂,排放废气废水
(一)调查情况
经查投诉情况属实。东桥镇于2006年并入黄埭镇,现黄埭镇警民路属于黄埭镇金龙村。经调查,警民路仅19号厂区内有塑料粉碎加工,无塑料造粒。该厂区原有11家从事废塑料回收、粉碎小作坊,均无证无照,自“263”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黄埭镇人民政府、黄埭镇综合执法局及金龙村委将其列为重点整治对象,多次对其依法整治,没收塑料粉碎设备18台,目前该厂区一直处在停产状态,已有2家搬离,大部分小作坊业主原料和成品搬离缓慢。
(二)处理情况
接件后,金龙村立即召开区域环境整治布置会议。201799日夜间黄埭镇王力委员会同镇综合执法局和金龙村对涉及单位现场巡查,发现都处于停产状态。10日起金龙村安排专职人员在警民路两个进出口设置24小时监督岗亭,严控运输车辆的进入。同时责令小作坊业主在三日内将原材料和成品全部搬离,并恢复周边环境。如有逾期未搬离的,将由村委会按照“263”及“散乱污”的要求采取“两断三清”措施,并由综合执法局配合依法强制清理。
(三)下一步工作
 黄埭镇将举一反三,加强对区域内排查,发现类似企业,坚决予以取缔,消除环境污染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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