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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相城区环境问题(第十八批)查处情况公示

来源: 发布日期: 2017-09-23 15:06 访问量: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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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结果
25
北桥镇飞龙精工产生拉丝油废物,自行填埋在厂区门口内侧路面下(3-4年前)
一、调查情况
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部分属实。信访反映的企业全称为飞龙精工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杨仁忠。该企业位于北桥街道灵峰村工业园,2000年建成投产,主要从事新型合金材料、特种电缆及材料、高强度铝镁合金丝、热交换器材、塑料制品等,在产项目均有相关环保审批及验收。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接管灵峰污水厂处理。使用电熔炉及煤气发生炉。
二、处理情况
接件后,区环保局会同北桥街道环保办对企业进行检查,企业正常生产。拉丝油废物主要产生于无氧铜丝项目,其主要工艺为铜锭--熔化--拉制--成品。其拉制工段中使用乳化液,产生的废乳化液经固液压滤后乳化液、铜屑继续回收使用。检查中发现企业浸漆工段无配套废气处理设施(环评审批意见中无明确要求),生产废气直接外排。同时,对投诉现场进行勘察,投诉区域确实是3-4年前厂房翻建后平整硬化为厂区道路,现场无法确定是否有拉丝油废物填埋。
三、下一步工作 
1、针对投诉人反映拉丝油废物填埋问题,环保部门将对投诉区域进行探测鉴定,确定实际污染状况后依法查处,查处报告1030日前再行上报。2、对浸漆工段必须配套废气处理设施,责令限期整改,10月底前完成。3、企业必须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业废弃物要分类收集,妥善处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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