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新华化纤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熔体直纺差别化涤纶短纤维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评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12万吨熔体直纺差别化涤纶短纤维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内容:苏州市新华化纤有限公司拟在现有厂区内建设年产12万吨差别化再生涤纶短纤维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现有厂区已停运。项目采用PTA浆料调制及供应系统、EG供应输送及回收系统、添加剂调制、过滤及供应系统、酯化系统、缩聚系统、循环EG系统、真空系统、熔体输送系统、热媒系统、泵冷却系统、过滤器清洗系统等15套进行熔体直纺改造,淘汰原真空干燥、螺杆熔融系统及配套装置,利用原4条3万吨/年的纺丝系统、卷绕系统、集束系统、后牵伸系统、定型系统、打包系统,形成年产12万吨熔体直纺差别化涤纶短纤维的生产能力(原产能不变)。
项目建设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春秋路北侧江南化纤集团厂区内
二、建设项目环境质量现状
1、大气质量:SO2、NO2、PM10、TSP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限制要求;TVOC小时平均浓度符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中TVOC 8小时平均浓度标准;各测点乙二醇、乙醛均为未检出。总体而言,项目所在地及周边大气环境质量较好。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环境监测表明,各监测断面水质较好,pH、DO、COD、BOD5、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石油类均能达到GB3838-2002中Ⅳ类水质标准。、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挥发酚、总锑均为未检出。
3、噪声质量:厂界现状监测点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3类标准要求,表明拟建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较好。
4、地下水环境质量:评价区域内的地下水各监测点位烟pH、色度、硝酸盐、挥发酚、铁、锰、砷、铅、汞、镉、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六价铬、钠、氰化物、总大肠杆菌、细菌总数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Ⅰ类标准;D1点位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以及各点位氯化物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Ⅱ类标准;其他指标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5、土壤环境质量:项目建设用地内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各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要求。
6、底泥环境质量:黄埭塘底泥镉、铬、汞、砷、铅、铜、锌、镍浓度均满足《农用污泥污染物控制标准》(GB4284-2018)相关标准要求。
三、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
施工期对环境影响主要表现为:设备安装过程中的施工废气、施工人员生活废水、施工噪声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施工建筑垃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营运期废水主要来源于汽提塔废水、聚酯装置过滤器清洗废水、纺丝油浴槽清洗废水、纺丝组件清洗废水、地面冲洗水、循环水站排污、初期雨水;废气包括PTA粉尘废气、真空系统尾气、汽提塔废气、纺丝油剂废气热煤炉废气;
固体废物主要为酯化残渣、聚酯废块、无油废丝、含油废丝、废过滤砂、废三甘醇、废碱液、废包装袋以及设备维修保养产生的废矿物油。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本项目产生的PTA粉尘废气脉冲滤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真空系统中未能被乙二醇液喷淋下来的气相气体经管道依托新苏化纤热煤炉焚烧处理;聚酯装置产生的生产废水采用空气汽提的方法预处理,废水从汽提塔塔顶向下喷淋,风从底部向上吹,废水和风充分接触,废水中低沸点主要有机物乙醛、乙二醇等杂质从废水中脱除并进入气相,该股废气依托新苏化纤热煤炉焚烧处理。
2、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汽提塔废水、聚酯装置过滤器清洗废水、纺丝油浴槽清洗废水、纺丝组件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以及初期雨水。本项目建成后,依托新苏化纤废水收集及处理系统,本项目处理后废水回用不外排。
3、本项目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确保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酯化残渣、聚酯废块、无油废丝、含油废丝、废过滤砂、废三甘醇、废碱液、废包装袋以及设备维修保养产生的废矿物油。对于一般工业固废废物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则交有相关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项目各项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理。
5、本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和土壤污染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因此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结论
(1)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建设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汽提塔废水、聚酯装置过滤器清洗废水、纺丝油浴槽清洗废水、纺丝组件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以及初期雨水。本项目建成后,依托新苏化纤废水收集及处理系统,本项目处理后废水回用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预测模式计算结果可知,本项目废气采用防治措施后小时最大落地浓度与现状值叠加后小于其标准值,不会影响到保护目标。根据计算及《石油化工企业卫生防护距离》(SH3093-1999)要求,本项目在聚酯装置及纺丝装置应分别设置100m和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该卫生防护距离内尚有居民点,从大气环境影响角度分析,在对防护距离内敏感目标进行环保拆迁的前提下本项目建设可行。
(3)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各种固废采取妥善的处理处置措施后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的各噪声设备均得到了较好的控制,经预测,厂区的噪声设备在厂界均能达标排放。与本底值叠加后,噪声值虽有小幅上升,但基本上能维持现状。因此噪声对环境影响不大。且厂界附近无居民区,不会出现噪声扰民现象。
(5)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对生产过程严格控制,定期对管道、设备等进行检修,防止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在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有效控制厂区内废水、废物料等污染物的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因此,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产生较大影响,不会影响区域地下水和土壤的现状使用功能。
2、结论
本次技改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及相关规划要求;生产过程中遵循清洁生产理念,所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能保证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通过采取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并落实应急预案,项目的环境风险可接受。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结果表明公众对项目建设表示理解和支持。综上所述,在落实本报告书中的各项环保措施以及各级环保主管部门管理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扩建项目的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同时,扩建项目在设计、建设、运行全过程中还必须满足消防、安全、职业卫生等相关管理要求,进行规范化的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建设项目情况概述;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3、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主要是通过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形式来举行。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邮件的方式直接与联系人联系参与。
九、联系方式
1、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市新华化纤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平工
联系电话:0512-65716422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春秋路北侧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联 系 人:杨工
联系电话:025-85699063
通讯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凤凰西街241号
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和主要方式
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承担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承担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苏州市新华化纤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7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