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推荐一个买球app:对苏州市人大执法检查突出环境问题和长江经济带审计问题开展销号工作的通知》(苏污防攻坚办〔2020〕61号)(以下简称《销号通知》)要求,我区对照整改问题清单,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对苏州市人大执法检查突出环境问题扎实开展整改和销号工作。现将《销号通知》中明确的市人大执法检查突出环境问题我区已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问题编号第128项:
反馈问题:渭塘渭西污水集中处理厂区域淘汰整治印染企业。
整改目标:淘汰渭西区域印染企业。
完成情况:自2017年年底开始至2019年年初,渭塘镇渭西村与渭西区域印染企业陆续签订了搬迁协议,截至2019年9月,渭西区域印染企业已全部完成淘汰并按协议开始搬迁工作。
问题编号第131项:
反馈问题:2018年阳澄湖心省考断面水质超标。
整改目标:改善阳澄湖心断面水质达到国家考核目标。
完成情况:受到七浦塘引水等因素影响,湖体的自净能力受到影响,而七浦塘总磷虽为Ⅲ类水,但因河湖水质标准不同,导致水质波动,截至2019年12月,阳澄湖心断面除总磷指标为Ⅳ类外,其余各项指标均达到III类,达到国家考核标准。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相城生态环境局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6月23日至2020年6月29日,共7天。
受理单位:苏州市相城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岳玉麒 联系电话:85182768。
联系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东路8号行政中心6号楼。
问题编号第135项:
反馈问题:柴水泾港周边多个项目施工阻断河道,导致水体长期无法流动,沿河截污不彻底,抽测氨氮数值超标,达轻度黑臭;部分河段水体感官性差,水体颜色呈绿色,水质恶化明显,返黑返臭风险高。
整改目标:河道清淤疏浚,活水畅流,改善河道水质。
完成情况:实施河道周边嘉元花园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完成河道清淤疏浚,建设生态浮岛;加强河道保洁工作,及时打捞河底漂浮起的黑花;定期排查河道沿线排水口,未发现污水直排口和非雨出流现象;沟通区交投集团加强筑坝处换水力度以满足城区河道活水畅流需要;利用泵站等机械动力,进一步加强河道水循环,目前柴水泾水质达标。
问题编号第136项:
反馈问题:中四旺浜截污不彻底,居民污水接入雨水管网,现场明显有非雨出流口;抽测氨氮数值超标,达轻度黑臭。水质由外向内逐渐恶化趋势,浜底段水体藻密度高,颜色已呈深绿色,返黑返臭趋势明显。
整改目标:实施河道清淤,雨污分流改造,改善河道水质。
完成情况:河道清淤584米,建设生态木桩驳岸、生态浮岛以及外循环复氧生态处理器,进行岸坡修整481米;加强河道养护管理,加大保洁频次;完成中四旺浜周边自然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教师公寓、运河新村、鹤云小区、新旺家园雨污水改造、周边企业控源截污;对河道排口进行全面排查,摸清污水来源,并对非雨出流排口进行整治,对其中一个排口采取末端截流措施;利用四旺浜闸站对河道内部水体进行活水畅流,加强水循环,进一步提升水质,目前中四旺浜水质达标。
问题编号第137项:
反馈问题:大庄桥河长效管理不到位,水面大量油污,存在垃圾倾倒入河等问题。
整改目标:加强河道长效管理,避免生活垃圾入河。
完成情况:加强河道长效管理,加大河道养护频次,清理岸坡垃圾12吨,并加强沿河居民环保意识,避免生活垃圾入河。同时对大庄桥河进行河道疏浚,完成河道清淤560米,建设箱涵2座,修建驳岸430米。
问题编号第138项:
反馈问题:朱藤花浜截污仍不彻底,水面漂浮黑花,水体感官性不佳。
整改目标:实施控源截污,河道清淤疏浚,改善河道水质。
完成情况:河道周边新建15公里污水主支管网,收集沿线居住小区、商贸区生活污水;完成河道清淤疏浚,建设1条通水管道,新建闸站1座;完成河道周边小区裴圩家园二期内一处雨污混接点分流改造;新造提升泵站,将污水排入污水管道。
问题编号第139项:
反馈问题:史家浜沉船,生活垃圾较多,水质变色。
整改目标:清理沉船,加强河道长效管理。
完成情况:2019年完成史家浜河道清淤疏浚,清理了河道内的沉船及大量沿线河岸生活垃圾。同时,强化河道长效管理,加大河道养护频次,并加强沿河居民环保意识,避免生活垃圾入河。
问题编号第140项:
反馈问题:阳澄湖周边违建问题(阳澄湖镇车渡村南面734米沿湖搭建房屋占用阳澄湖水面1491平方米、太平街道旺巷村南面1498米新建景观平台及房屋占用阳澄湖面2006平方米)。
整改目标:限期消除影响。
完成情况:根据区政府办公室下发的《推荐一个买球app:做好非法占用河湖水域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相政办〔2018〕148号),阳澄湖镇政府依据《苏州市河道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责令车渡村违建经营业主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截至2019年3月,该经营业主已按要求拆除,占用水域已经恢复。太平街道核实旺巷村处违建为西湖养殖合作社未经许可占用阳澄湖岸线搭建的平台及码头驳岸。截至2019年12月,平台及码头已经拆除,恢复原有水域面积,剩余为驳岸,因防洪需要申请保留,已做好水域占补。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相城区水务局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6月23日至2020年6月29日,共7天。
受理单位:苏州市相城区水务局。
联系人:朱重安 联系电话:85182569。
联系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东路8号行政中心7号楼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