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24日10时50分左右,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苏州金澄薄板集团有限公司轧钢生产车间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事故造成1人受伤,送相城区人民医院,经抢救无效,于2013年4月3日下午17时左右死亡。
事故发生后,相城区安监局、公安分局、监察局、检察院、总工会、太平街道等部门主要领导立即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展开对该起事故的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经过询问有关当事人、查阅相关资料,分析事故报告、死亡人员尸检报告,查清了事故发生的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单位概况
(一)基本情况
苏州市金澄薄板集团有限公司。位于相城区太平街道兴太路19号,法定代表人:施炳根,公司类型:有限公司(自然控股人),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制造、加工、销售:薄铜板、条料、冲片、电工用材料、金属制品)。该公司成立日期:1999年11月25日,营业期限:1999年11月25日至2029年11月24日,注册号:320507000010781,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二)事故现场情况
苏州市金澄薄板集团有限公司轧钢车间新安装的一台卷板机在进行裁剪调试,引发事故的是一台土制塔形吊机,俗称“半圆吊”,该吊机是苏州市金澄薄板集团有限公司多年前从上海矽钢片厂(四年前已关闭)以旧设备按重量计价购回。该“半圆吊”底座高约870CM,塔身高约2570CM,顶部旋转轴高约360CM,“半圆吊”总高度约为3.8米;吊臂前伸长约1750CM;传动方式为钢丝传动。起重量约300公斤。
二、事故经过
(一)事故简要经过
2013年3月24日,苏州市金澄薄板集团有限公司轧钢车间新安装的一台卷板机在进行裁剪调试,该公司安排骨干成员李建新、张惠明、邓建元、董小忠等六名人员进行调试,邓建元负责用“半圆吊”起吊卷板机切下的钢板。
10时50分左右,邓建元开始用吊机起吊裁剪下的卷板,由于“半圆吊”的位置也在调整期间,底座未与地面完全固定,起吊时突然受力导致“半圆吊”发生倾斜倒塌,压住邓建元。
(二)救援情况
倒塌下的“半圆吊”将邓建元的头部压住,现场人员立即用行车将“半圆吊”塔架移开,救出邓建元拉后,并有人员打120救护电话。李建新给他做了胸口的按压,邓建元当时还有呼吸, 120车赶到现场后立即将伤才邓建元送至相城区人民医院抢救。前两日左脚和左手有一些反应,但一直没有醒来,有心跳、血压,靠呼吸机呼吸,通过CT发现脑部没有出血,之后脑部肿大。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于2013年4月3日下午17时死亡。
(三)死者基本情况:邓建元,男,汉族,1964年4月27日出生,相城区太平街道花楼村5号人。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组分析认定,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苏州市金澄薄板集团有限公司轧钢生产车间“4.03”物体打击致死事故是一起由于事故单位安全管理不善,规章制度落实不严,员工冒险作业而引发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对事故单位实施行政处罚的建议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三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苏州市相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苏州市金澄薄板集团有限公司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
五、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
1.事故车间立即停止生产,设施、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立即停止,停止使用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特种设备。
2.对公司内各类设施设备进行自检或报检,做好安全防护工作,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强化对作业现场安全监管,进一步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安全管理台账,落实好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