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开发区、高新区、高铁新城、度假区科技办:
根据《推荐一个买球app: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建设的意见》(相委办〔2016〕27号),《相城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相委办〔2018〕67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含众创空间)健康、规范发展,做好我区科技载体月度统计工作,加强载体动态化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
所有在苏州市相城区登记、注册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包括孵化器及众创空间)(以下简称“载体”)
二、统计流程
1、载体上报。我区内载体需每月8日前登录苏州市相城区企业服务与管理辅助决策平台(http://kfj.szxc.gov.cn/),完成上月相关数据统计填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无误后提交,同时将统计表和相关佐证材料报送所在板块进行核查。
2、数据核查。载体完成上报后,各板块科技部门于每月10日前完成对辖区内各单位所报数据审核工作,审核确认无误后提交至区科发局,同时将填报内容导出打印,一式一份,加盖印章,报送区科发局。
3、结果应用。区科发局将每月整理汇总统计数据,并每半年度开展载体建设运营情况调研分析,同时,所报数据作为年度载体绩效考核评估重要依据。
三、相关事项
1、各地要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仔细核查确认载体所报数据,确保数据客观公正、真实可靠,并按要求及时将统计数据报送区科发局。
2、所有在苏州市相城区登记、注册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含众创空间)需每月按时完成数据统计工作。对于不按时上报统计数据或上报虚假信息的,取消区级备案资格,不予推荐上报申请市级及以上孵化器认定,同时不可享受我区科技孵化器相关政策。
四、联系方式
材料受理:相城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12-85181290
业务质询:相城区科技发展局科技专项科(科技人才科)
联系电话:0512-85182160/85182157
地址:阳澄湖东路8号行政中心10号楼科技发展局
苏州市相城区科技发展局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