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22年相城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名单(第四期)》,涉及我区10家企业12批样品。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相城区太平九瑞源生鲜超市销售的香蕉,购进日期为2022年6月24日,经抽样检验,吡虫啉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抽样日期为2022年6月24日。
(二)风险控制情况。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相城区太平九瑞源生鲜超市当天采购,销售价7.96元/公斤,按照抽样基数15公斤计算,共计销售货值119.4元。因已全部销售,故未能实际召回。
二、生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相城区太平吉买盛超市销售的生姜,购进日期为2022年6月24日,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抽样日期为2022年6月24日。
(二)风险控制情况。苏州市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相城区太平吉买盛超市共购进该批次生姜12公斤,销售价11.96元/公斤,按照进货量12公斤计算,共计销售货值143.52元。因已全部销售,故未能实际召回。
三、豇豆
(一)抽检基本情况。相城区太平吉买盛超市销售的豇豆,购进日期为2022年6月24日,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抽样日期为2022年6月24日。
(二)风险控制情况。苏州市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相城区太平吉买盛超市共购进该批次豇豆74公斤,销售价3.96元/公斤,因抽样基数为8公斤,共计销售货值31.68元。因已全部销售,故未能实际召回。
四、粉丝
(一)抽检基本情况。相城区太平苏品源小吃店的粉丝,经抽样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1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抽样日期为2022年6月27日。
(二)风险控制情况。苏州市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相城区太平苏品源小吃店共购进粉丝1袋14.5公斤,当事人使用该粉丝制作牛肉粉丝汤,因粉丝仅作为牛肉粉丝汤中的原料之一,因此无法单独计算粉丝的货值金额,违法所得无法计算。因已全部销售,故未能实际召回。
五、鳊鱼
(一)抽检基本情况。相城区太平吉买盛超市销售的鳊鱼,购进日期为2022年6月24日,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抽样日期为2022年6月24日。
(二)风险控制情况。苏州市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相城区太平吉买盛超市共购进该批次鳊鱼58.9公斤,销售价19.8元/公斤,因抽样基数为7公斤,共计销售货值138.6元。因已全部销售,故未能实际召回。
六、生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相城区太平十里街坊生鲜店销售的生姜,经抽样检验,噻虫胺、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抽样日期为2022年6月29日。
(二)风险控制情况。州市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相城区太平十里街坊生鲜店共购进该批次生姜12.5公斤,销售价9元/公斤,按照进货量12.5公斤计算,共计销售货值112.5元。因已全部销售,故未能实际召回。
七、特加饭酒
(一)抽检基本情况。相城区望亭镇美联副食品超市销售的特加饭料酒,标称生产单位名称为苏州市润香源酒业有限公司,生产日期为2022年3月11日,购进日期2022年5月11日,经抽样检验,氨基酸态氮(以氮计)项目及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抽样日期为2022年6月24日。
(二)风险控制情况。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相城区望亭镇美联副食品超市共销售该批次特加饭料酒22袋,召回0袋。购进的40袋特加饭料酒,销售了22袋,封存18袋。因销售时间过长,未能召回该批次特加饭料酒。
八、长豇豆
(一)抽检基本情况。苏州相城经济开发区世纪华联登云超市店销售的长豇豆,购进日期为2022年6月28日,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抽样日期为2022年6月28日。
(二)风险控制情况。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世纪华联登云超市店从昆山市玉山镇马金凤食用农产品店购进不合格长豇豆共25.5kg,购进日期为2022年6月28日。当事人共销售不合格长豇豆25.5kg,共计货值金额71元。当事人已张贴召回公告,但未有消费者前来退货,故未能实际召回。
九、香芹
(一)抽检基本情况。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德福日用百货商行销售的香芹,购进日期为2022年6月29日,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抽样日期为2022年6月29日。
(二)风险控制情况。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德福日用百货商行从常熟市虞山镇梓浩蔬菜经营部购进不合格香芹韭菜共20kg,购进日期为2022年6月29日。当事人共销售不合格香芹20kg,共计货值金额70元。当事人已张贴召回公告,但未有消费者前来退货,故未能实际召回。
十、桃酥
(一)抽检基本情况。相城区太平惠士多购物中心2022年6月23日抽检的桃酥,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二)风险控制情况。苏州市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相城区太平惠士多购物中心共购进“桃酥”50公斤,销售价15元/公斤,因抽样基数为5公斤,共计销售货值75元。因已全部销售,故未能实际召回。
十一、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相城区黄埭晓文水果店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为2022年7月4日,经抽样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中检科(上海)测试技术有限公司,抽样日期为2022年7月4日。
(二)风险控制情况。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相城区黄埭晓文水果店从常熟隆力奇蔬菜批发市场的农户任勇敢处购进上述不合格的韭菜5公斤,购进单价4元/公斤,销售单价5.96元/公斤,已全部销售。当事人销售不合格韭菜货值金额为29.8元,违法所得29.8元。
十二、鳊鱼(活)
(一)抽检基本情况。相城区黄埭姚英水产品店销售的鳊鱼,购进日期为2022年7月6日,经抽样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苏中检科(上海)测试技术有限公司,抽样日期为2022年7月6日。
(二)风险控制情况。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相城区黄埭姚英水产品店从黄埭镇春丰路和方桥路交叉口供电所对面的胡星莹处购进上述不合格的鳊鱼5公斤,购进单价20元/公斤,但未能提供相关进货凭证,销售单价21元/公斤,已全部销售。当事人销售不合格鳊鱼货值金额为105元,违法所得105元。
苏州市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