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22年相城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名单(第八期)》,涉及我区8家单位22批样品。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汤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相城区黄桥董记小吃店使用的汤碗被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机构为江苏国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抽检日期为2022年07月24日。
(二)风险控制情况。黄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收到不合格检测报告后,于2022年8月5日将不合格报告等材料送达当事人,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二、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相城区黄桥董记小吃店使用的碗被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机构为江苏国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抽检日期为2022年07月24日。
(二)风险控制情况。黄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收到不合格检测报告后,于2022年8月5日将不合格报告等材料送达当事人,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三、牛肉汤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相城区黄桥李氏牛肉汤餐饮店使用的牛肉汤碗被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机构为江苏国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抽检日期为2022年07月21日。
(二)风险控制情况。黄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收到不合格检测报告后,于2022年8月5日将不合格报告等材料送达当事人,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四、盘子(陶瓷)
(一)抽检基本情况。相城区黄桥豫乡缘饭店使用的盘子(陶瓷)被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机构为江苏国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抽检日期为2022年07月21日。
(二)风险控制情况。黄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收到不合格检测报告后,于2022年8月5日将不合格报告等材料送达当事人,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五、米饭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苏州市相城区太平人民公社加盟店使用的米饭碗被检出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抽检日期为2022年7月21日。
(二)风险控制情况。太平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于2022年8月23日将不合格报告送达当事人。
六、骨碟
(一)抽检基本情况。苏州市相城区太平人民公社加盟店使用的骨碟被检出大肠菌群、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抽检日期为2022年7月21日。
(二)风险控制情况。太平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于2022年8月23日将不合格报告送达当事人。
七、茶杯
(一)抽检基本情况。苏州市相城区太平人民公社加盟店使用的茶杯被检出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抽检日期为2022年7月21日。
(二)风险控制情况。太平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于2022年8月23日将不合格报告送达当事人。
八、凉菜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苏州市相城区太平人民公社加盟店使用的凉菜碗被检出大肠菌群、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抽检日期为2022年7月21日。
(二)风险控制情况。太平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于2022年8月23日将不合格报告送达当事人。
九、热菜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苏州市相城区太平人民公社加盟店使用的热菜碗被检出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抽检日期为2022年7月21日。
(二)风险控制情况。太平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于2022年8月23日将不合格报告送达当事人。
十、汤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苏州市相城区太平人民公社加盟店使用的汤碗被检出大肠菌群、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抽检日期为2022年7月21日。
(二)风险控制情况。太平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于2022年8月23日将不合格报告送达当事人。
十一、素菜长盘
(一)抽检基本情况。相城区太平今一轩火锅店使用的素菜长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抽检日期为2022年7月21日。
(二)风险控制情况。太平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于2022年8月12日将不合格报告送达当事人。
十二、素菜方盘
(一)抽检基本情况。相城区太平今一轩火锅店使用的素菜方盘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抽检日期为2022年7月21日。
(二)风险控制情况。太平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于2022年8月12日将不合格报告送达当事人。
十三、蘸料碟子
(一)抽检基本情况。相城区太平今一轩火锅店使用的蘸料碟子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抽检日期为2022年7月21日。
(二)风险控制情况。太平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于2022年8月12日将不合格报告送达当事人。
十四、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相城区元和柳石居螺蛳粉店使用的碗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机构为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抽检日期为2022年8月3日。
(二)风险控制情况。元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于2022年8月12日将不合格报告送达当事人,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未提出异议。
十五、木勺
(一)抽检基本情况。相城区元和柳石居螺蛳粉店使用的木勺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机构为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抽检日期为2022年8月3日。
(二)风险控制情况。元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于2022年8月12日将不合格报告送达当事人,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未提出异议。
十六、勺子
(一)抽检基本情况。相城区元和柳石居螺蛳粉店使用的勺子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机构为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抽检日期为2022年8月3日。
(二)风险控制情况。元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于2022年8月12日将不合格报告送达当事人,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未提出异议。
十七、汤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苏州极致时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汤碗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机构为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抽检日期为2022年8月3日。
(二)风险控制情况。元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于2022年8月17日将不合格报告送达当事人,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未提出异议。
十八、勺子
(一)抽检基本情况。苏州极致时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勺子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机构为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抽检日期为2022年8月3日。
(二)风险控制情况。元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于2022年8月17日将不合格报告送达当事人,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未提出异议。
十九、鱼盘
(一)抽检基本情况。苏州极致时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鱼盘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机构为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抽检日期为2022年8月3日。
(二)风险控制情况。元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于2022年8月17日将不合格报告送达当事人,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未提出异议。
二十、筷子
(一)抽检基本情况。相城区元和文合小吃店使用的筷子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机构为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抽检日期为2022年8月3日。
(二)风险控制情况。元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于2022年8月15日将不合格报告送达当事人,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未提出异议。
二十一、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相城区元和文合小吃店使用的碗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机构为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抽检日期为2022年8月3日。
(二)风险控制情况。元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于2022年8月15日将不合格报告送达当事人,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未提出异议。
二十二、杯子
(一)抽检基本情况。相城区元和文合小吃店使用的杯子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机构为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抽检日期为2022年8月3日。
(二)风险控制情况。元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于2022年8月15日将不合格报告送达当事人,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未提出异议。
苏州市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