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22年相城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名单(第六期)》,涉及我区7家企业8批样品。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年糕
(一)抽检基本情况。苏州市相城区望亭镇好都干锅店经营的年糕,购进日期2022年7月21日,经抽样检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抽检日期2022年7月21日。
(二)风险控制情况。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苏州市相城区望亭镇好都干锅店共经营该批次年糕5kg,销售5kg,召回0kg。购进5kg年糕现已销售完毕。因销售时间过长,未能召回该批次年糕。
二、盐汽水饮料(柠檬味)
(一)抽检基本情况。相城区望亭镇惠每家副食品店经营的盐汽水饮料(柠檬味),标称生产企业名称为沭阳县水之源纯净水饮料厂,购进日期2022年7月16日,经抽样检验,二氧化碳气容量项目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抽检日期2022年7月22日。
(二)风险控制情况。苏州市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相城区望亭镇惠每家副食品店共经营该批次盐汽水饮料(柠檬味)31200瓶,销售31200瓶,召回0瓶。购进31200瓶盐汽水饮料(柠檬味)现已销售完毕。因销售时间过长,未能召回该批次盐汽水饮料(柠檬味)。
三、长条年糕(粗)
(一)抽检基本情况。苏州京麦特超市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长条年糕(粗),购进日期2022年7月26日,经抽样检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钛和中谱检测技术(江苏)有限公司,抽检日期2022年7月26日。
(二)风险控制情况。苏州市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苏州京麦特超市管理有限公司从苏州三好食品有限公司购进了5公斤长条年糕(粗),已全部销售完5公斤,因售完立即被食用,故未能实际召回。
四、长条年糕(细)
(一)抽检基本情况。苏州京麦特超市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长条年糕(细),购进日期2022年7月26日,经抽样检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钛和中谱检测技术(江苏)有限公司,抽检日期2022年7月26日。
(二)风险控制情况。苏州市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苏州京麦特超市管理有限公司从苏州三好食品有限公司购进了5公斤长条年糕(细),已全部销售完5公斤,因售完立即被食用,故未能实际召回。
五、年糕
(一)抽检基本情况。苏州惠尔实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长条年糕(细),购进日期2022年7月27日,经抽样检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钛和中谱检测技术(江苏)有限公司,抽检日期2022年7月27日。
(二)风险控制情况。苏州市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苏州惠尔实超市有限公司从苏州三好食品有限公司购进了5公斤年糕,已全部销售完5公斤,因售完立即被食用,故未能实际召回。
六、泡椒柠檬鸡爪(自制)
(一)抽检基本情况。相城阳澄湖度假区李李饭店的标称自制的泡椒柠檬鸡爪,制作日期2022年7月11日,经抽样检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风险控制情况。苏州市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相城阳澄湖度假区李李饭店共自制该批泡椒柠檬鸡爪2kg,自行食用未销售。
七、红糖馒头
(一)抽检基本情况。相城区渭塘秀春馒头店销售的红糖馒头,加工日期2022年7月21日,经抽样检验,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上钛和中谱检测技术(江苏)有限公司,抽检日期2022年7月21日。
(二)风险控制情况。相城区渭塘镇人民政府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相城区渭塘秀春馒头店自行制作了15个红糖馒头,已全部销售完15个,因售完立即被食用,故未能实际召回。
八、黑米馒头
(一)抽检基本情况。相城区渭塘色味咏包子店销售的黑米馒头,加工日期2022年7月21日,经抽样检验,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上钛和中谱检测技术(江苏)有限公司,抽检日期2022年7月21日。
(二)风险控制情况。相城区渭塘镇人民政府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相城区渭塘色味咏包子店自行制作了15个黑米馒头,已全部销售完15个,因售完立即被食用,故未能实际召回。
苏州市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