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例行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的第33号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部分区域污水处理能力不足,高新区、常熟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长期存在缺口,昆山多个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部分地区污水管网建设管护不力,太仓、张家港城镇污水处理厂平均运行负荷低于全市平均水平。控源截污不到位,区域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80.9%。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抽查10处,8处存在停运、出水不达标等问题。其中相城区任务“部分地区污水管网建设管护不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运行不正常。”
二、整改实施主体
相城高新区管委会(元和街道办事处)、度假区管委会(阳澄湖镇人民政府)、黄埭镇人民政府、望亭镇人民政府、北桥街道办事处,相城区市政集团。
三、重点措施
(一)加强污水收集能力建设。加大控源截污工作管网建设力度。
(二)完成北桥街道章家里、百尺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问题的整改。
四、目标任务
进一步提升城乡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水平。
五、完成时限
2023年12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相城区2022-2023年共完成新改建污水管网69.009公里,城市污水集中收集率进一步提升;相城区北桥街道2处农污处理设施开展改造提升,并于2023年11月底前完成改接管。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2月21日至2024年3月5日)向苏州市相城区水务局反映。
监督电话(整改责任单位):0512-85182535
电子邮箱(整改责任单位):zx65911489@163.com
苏州市相城区水务局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