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苏交规〔2020〕5号)等文件要求,现对2023年度苏州市相城区道路运输行业经营者信用等级初评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初评结果见附表),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2月20日至2024年2月26日)。
被评定信用等级的经营者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提出书面申诉。
联系电话:0512-66108055、0512-66108056。
附件:1.2023年度道路旅客运输业户信用评定结果
2.2023年度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业户信用评定结果
3.2023年度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业户信用评定结果
苏州市相城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