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商品住宅交付使用管理办法》(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94号)、《推荐一个买球app:加强非住宅商品房交付使用管理的通知》(苏建开(2009)6号),经我局审核苏州孚元置业有限公司的苏地2017-WG-4号地块15#-20#住宅、28#配套用房、29#-31#住宅、33#-40#住宅、45#-47#配套用房、49#门卫、南地下车库(住宅对应公安编号:1#-9#住宅、11#-13#住宅、15#-20#住宅)项目已具备交付使用备案条件。
特此公示。
苏州市相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二四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