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商品住宅交付使用管理办法》(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94号)、《推荐一个买球app:加强非住宅商品房交付使用管理的通知》(苏建开(2009)6号),经我局审核苏州锐华置业有限公司的苏地2021-WG-30号地块1#-35#住宅(公安编号:1#-3#、5#-13#、15#-22#、25#-33#、35#-40#住宅)、36#配电房、37#开关站、38#配套用房、39#门卫、垃圾管理用房、地下车库项目已具备交付使用备案条件。
特此公示。
苏州市相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二四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