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苏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苏州市疫情防控2021年第6号通告》,决定暂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四类药品。相城区市场监管部门迅速出动检查人员,对全区在业的358家药店开展了全覆盖多轮次检查,发现并责令整改问题157个。
检查过程中,6家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不力的药店被当场责令停业整改。位于渭塘镇渭星街的某生源药店、位于翡翠路某泰大药房疫情防控要求不落实,经多次提醒教育,仍存在现场员工佩戴口罩不到位、未对入场人员查验苏康码和行程码、四类药品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执法人员依法要求2家药店停业整顿,并对药店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责令其限期整改,要求相关责任人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针对检查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自查,立行立改。
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要求药店将《苏州市疫情防控2021年第6号通告》张贴在门口、柜台等显著位置,现场监督零售药店药品下架、封存在售和库存的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四类药品,督促药店同时暂停在自助售药机、互联网平台销售"四类药品",并要求药店严格落实店长负责制,实时报送"四类药品"下架工作情况。同时,执法人员要求药店做好群众解释工作,主动引导有四类药品购买需求的顾客尽快到医院就诊,对发热患者劝导其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下一步,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已告知检查过的零售药店进行"回头看",加强重点区域零售药店督导检查,防止日常消杀等防疫措施落实不到位,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四类药品"隐藏"上架等问题反弹回潮,对拒不执行暂停销售要求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全力维护疫情防控药品经营市场秩序。(庞淑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