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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城区补充耕地质量评定工作服务项目的询价公告

来源: 苏州市相城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2-06-01 10:53 访问量:字体:

现就采购相城区新增耕地质量评定项目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邀请符合要求并有意向的服务商参与竞标。

一、服务内容

根据《推荐一个买球app:进一步加强补充耕地质量评定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1〕59号)及《推荐一个买球app:加强补充耕地质量评定工作的通知》(苏资规函〔2021〕46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和标准,统一现场勘查、统一采样检测、统一组织评审、统一出具评定报告,对我区的三优三保、增减挂钩、占补平衡等新增土地项目开展初审,同时通过召开评审会议、组织专家组现场勘查、协助项目整改,确保完成2022年相城区土地整治项目新增耕地质量评定任务。

项目数量:按实际区镇街道申请数量。

项目要求:协助甲方审核相关材料、组织专家组现场勘查和召开评审会,按要求采集、检测每个项目的每个地块土壤样品,并进行耕地地力评价和耕地环境质量评价。

土壤理化性质指标:pH值、容重、有机质、全氮、有效磷、速效钾和缓效钾(检测方法按照《江苏省补充耕地质量评定技术规程》(苏农办农〔2014〕14号)执行)。

土壤环境质量指标:镉、汞、砷、铅、铬、铜、镍、锌。

选测项目:六六六、滴滴涕和苯并〔a〕芘(土壤环境质量指标检测方法按照GB15618-2018标准执行)。

二、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0日。

三、服务要求

1、竞标单位应根据采购要求制定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应当切实、具体、明确可行;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跟踪管理,建立责任制,确保项目能保质保量有序实施。

2、竞标单位应根据采购要求制定具体的质量及进度控制方案,项目计划安排及实施阶段划分应当科学合理,进度计划需提供对应保障措施,并附有详细说明及规范的计划进度图表及明确的质量保障措施;

3、竞标单位根据项目实际需求投入相应经验丰富的服务人员,服务团队人员确定成交后不得随意更换,如若发现成交单位未经采购人同意,实际人员安排与承诺存在不符,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应违约责任,违约责任详见合同条款。

4、单个项目交付期限:接到任务后2个月内出具报告。

四、综合说明

1.竞标单位所提供的服务能够至少达到以上要求,同时明确详细的服务方案。

2.成交单位须为本项目配备的所有服务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若工作人员在服务期间内出现的工伤及其他意外事故,均由成交单位自行负责,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3.若成交单位在管理服务期间,违反下列规定将被解除管理服务合同:

(1)严禁将承包的服务项目转包他人;

(2)未按照国家劳动法规定聘用服务人员;

(3)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采购单位要求,调换或增配服务人员的;未经采购单位批准擅自调动采购单位确定为关键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发现配置本项目人员在其他项目兼职的;上述1种情况出现3次以上的;

(4)其他约定的可解除合同的情况;

4.响应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产生的费用、所有服务人员的工勤费用(包括工资、福利、交通、食宿、通讯等费用)、税费、利润、税金、代理服务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的各项费用。

5.付款步骤: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完成全部采样及检测工作并出具报告,报告提交给甲方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全额费用。

五、资格要求及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应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六、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资格证明材料;

2.实施方案(含报价。报价包含一切由供方承担的费用,包括全部货物、服务、人工、交通等各项应有费用);

3.公司实施相关项目中标情况和案例(如有);

4.合同样本;

5.其他材料。

七、报名时间

2022年6月1日-6月8日。

八、报价评审

各服务商须在2022年6月8日下午17:00前将所有材料统一密封送达我局。我局将结合报价单位的资质、专业能力、服务承诺,以及实施方案的适用性和效用性,对服务商的报价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意向单位。采取邮寄方式的,以寄出时间为准。

九、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人:李健治,0512-85182582;孔呈,0512-85181247。

联系地址:苏州市相城区行政中心9号楼农业农村局

苏州市相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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