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出台 受灾者可得补助
7月21日上午,甘肃岷县发生地震,多人伤亡。最近几年,各地自然灾害频发,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巨大损失。记者22日从苏州市民政局获悉,为最大限度的减小灾害造成的损失,规范应急救助行为,近日,苏州市政府印发了《苏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对自然灾害分级、启动紧急响应机制及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等做出了详细规定。
根据规定,该预案中的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干旱、洪涝灾害,台风、暴雨(雪)、雷电、雾霾、持续高温、连阴雨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等海洋灾害,重大生物灾害等。
《预案》根据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设定了3个市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等级。较大和重大灾害发生后,财政局、民政局等要按规定及时拨付过渡性生活救助资金。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当年冬季、次年春季,受灾县级市(区)政府按规定及时下拨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帮助解决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吃饭、穿衣等基本生活困难。同时,保险机构也应在第一时间对灾害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审核和确认,根据保险条款及时进行理赔。(蒋心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