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街道党工委、太平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制定并组织实施辖区内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党的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
(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
(三)负责编制街道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
(四)负责编制并执行街道财政预决算计划,加强财政收支管理,指导和监管所属单位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工作,组织实施对街道机关各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经济活动的集中管理及审计工作,负责国有(集体)资产监管。
(五)按规定权限和程序,负责街道规划管理、城镇管理、房产管理、土地使用、拆迁和开发等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自然资源利用、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等工作。
(六)负责街道招商引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及涉外经济活动,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批审核投资项目。
(七)负责街道农村经济发展,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八)负责街道教育、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民政事务、救灾救助、就业培训、劳动社会保障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实施等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组织群众性文化、体育和各类教育活动。
(九)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按规定权限负责辖区内行政执法工作,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十)负责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优化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流程,制定行政服务制度和管理办法,提高审批服务效率。
(十一)行使区委、区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